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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 7月2日,市人大召开《劳动合同法》执法检查座谈会,落实市委书记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唐俊昌就《劳动合同法》执法检查的批示,安排下一阶段《劳动合同法》执法检查工作。会议要求市、县、区政府、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落实唐俊昌批示,搞好执法检查活动,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。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日前关于在全市开展《劳动合同法》执法检查的《通知》上报市委后,市委书记唐俊昌批示: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实施,对于建立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,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请市、县人大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活动,市、县、区政府及工作部门积极配合,做好自查,宣传部门搞好宣传工作,真正使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学习、宣传、普及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过程,成为推动法律实施的过程,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,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。 据了解,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、市总工会今年3月份就做出安排,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《劳动合同法》贯彻实施专项检查活动。省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《劳动合同法》执法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后,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检查工作重新部署,对前一阶段工作回头望,从6月23日开始,利用8天时间,对全市各类企业、机关事业单位、大型企业进行劳动保障法律培训近3000人次。由部门领导带队对全市《劳动合同法》执行情况进行专题检查,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400余户,补签劳动合同38000余份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敏生要求市、县、区政府要按照唐俊昌同志批示要求,尽快制定本地区、部门自查自纠实施方案,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。近期采取各种措施,在全社会掀起一个学法、懂法、守法、用法的高潮,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。本报记者冯登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