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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商报渭南讯(记者 卿荣波) 依法对拖欠税款的修理部进行处罚,但税务局开出的罚单上,竟然出现了多处计算错误,让人哭笑不得。
税收计算多处出现错误
昨日上午,合阳县西环路一家农机修理部的丰女士拿出这张罚单。她说,今年5月份,合阳县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对修理部进行核税,她对核出的税费提出异议,地税局执行队随后扣走门店价值400元的物品。国庆节前,执行队队长薛西琦开具了一份公章、序号齐全的罚单,“我拖欠税款,就应该缴纳相应的税款和罚款,可执法队给我的罚单上竟然有4处错误,而且都是简单的加减乘除法错误”。
丰女士说,第一页是“催缴税款通知书”,上面写着从2007年3月1日到2008年9月30日,分明是19个月,但通知书上面却按照21个月来计算,月份乘以71.10元的月税,这样算出的税款为1493.10元。“在第二页‘税务检查报告’里,他们又将21乘以71.10的结果算为1493.31元,和前面的数字相差0.21元钱。”丰女士说,在缴纳0.5倍的罚款中,他们又用1493.10元乘以0.5得出746.55元,但是累计补税罚款又成了2239.86元,这却是1493.31元和746.55元相加的结果。在简易的处罚决定书中,本应缴纳746.55元的罚款,这里又变成了800元,而罚款800元钱加上1493.10元,本应该是2293.10元,他们的得数是2239.65元。
税务局承认是工作失误
合阳县地方税务局税收执行队队长薛西琦说,丰女士家的修理部拖欠税款,执行队按照程序对其物品进行查扣,并对其处以罚款。因为她的修理部开业比登记的时间早,所以计算的时候是从2007年1月开始的。这样,一直到2008年9月底,就是21个月。至于罚单上的其他几处错误,薛西琦拿出计算器一项项计算后承认的确是算错了,“是我们的工作失误,也有可能是当时计算时计算器出了问题,我们马上进行纠正”。
昨日下午,合阳县地方税务局主管稽查的副局长王林说,税务局当时给丰女士的催缴税款通知书只是一个工作底稿,不是对外发出的文书,目的是征求纳税人的意见。这个底稿内部还需要进行审查,税务局在工作中已经发现了问题,所以并没有对外发出这个文书。后来在执行的过程中考虑到纳税人家庭困难,只让其将今年4个月的税款和罚款缴纳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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